我国移动医疗法律监管制度研究综述1. 研究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通信技术与医疗信息化的结合,促进了移动医疗服务的快速发展。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保健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体寿命大幅延长,但同时,也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加速、慢性病发病率增加,在这种背景下,互联网 医疗作为其中一种医疗模式逐渐被广泛使用,并且使医院、医生和患者都享受到了科技发展带来的便利。
然而我国对于移动医疗行业的发展处于酝酿阶段,各方面的监管法规和制度都不完善,监管力量薄弱,无法保障医生、患者和移动医疗平台提供商的相关权益。
因此,为了最大发挥移动医疗对我国医疗行业的促进作用,保证移动医疗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移动医疗参与各方的权益,完善移动医疗服务法律监管势在必行。
2.研究背景及发展状况移动医疗技术最早源于美国,上世纪70年代美国航天局利用远程技术实现对宇航员的生理参数监控,而后运用到医疗行业来收集患者病理信息。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 移动医疗应用的不断提高,目前已经覆盖了多个领域。
[1]据悉,全球128项最新的移动医疗应用,覆盖了基础护理、公共卫生研究、急救护理、慢性疾病管理、自助医疗服务等多个领域。
[2]目前, 美国掌握了移动医疗资源总额的50%以上, 欧洲占20%, 拉丁美洲和非洲占12%, 而亚太地区仅占4%, 移动医疗资源的地区分布和发展极不平衡。
我国移动医疗服务发展起步较晚, 但在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中, 互联网技术不断推动我国移动医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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