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7”带量采购政策下医药企业的应对策略文献综述

 2022-12-28 11:23:19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1. 拟研究的问题

随着“4 7”城市带量采购文件的出台,医疗保障部门受所有参保人员委托进行的“以量换优质优价”得以具体体现,而本次试点“降药价”的目的不言而喻,对所有符合参投条件的企业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中标企业短时间内可获得大量的市场份额,但控制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产品盈利能力,也成为了考验中标企业生存的关键环节。反观产品竞价失败的企业,失去部分市场也就意味着巨大的损失。本文将以“4 7”带量采购政策为切入点,分析其核心特点并对比于以往招标采购模式,明晰其对医药企业多方面的影响,提出医药企业在成本控制、销售渠道、保障供应等多方面的应对策略,以期为医药企业下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自2001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颁布以来,经过10 余年的发展,我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逐渐形成了由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随后,美国药品GPO 模式给了我们启示,药品降价的机制是仿制药的可替代性,即要实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前提。2012年1月起,国家多项政策开始部署和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并发布一系列规范和完善药品质量及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意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确保药物的质,在此基础上实行带量采购,实现“在保证质的同时以量换价”。

2018 年11 月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 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11 月15 日,11 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 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公布了采购的品种和数量,确定了大约60%-70%的用量。其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随着《“4 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的发布,“4 7”城市集中采购已尘埃落定。从品种来看,20个品种仅有1个品规,11个品种有2个品规,其中1个品规只有1个厂家参与招标,25个品规有2个厂家参与,16个品规有3个厂家以上报价。从入选企业来看,除了2家外企(施贵宝和阿斯利康)外,国内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入选品种。外企降价抢市场的意愿并不强烈,同时也将面临着巨大的损失以及弥补市场空缺的挑战。中选结果的出人意料、降幅超预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也带我们一些启示和深思,企业将如何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策略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研究“4 7”带量采购政策内容及特点,分析其对医药企业的影响,从而提出针对企业销售渠道管理及成本控制等多方面问题的应对策略。

  1. 文献综述
  2. 带量采购的发展历程

我国药品带量采购起源于上海闵行区最先提出的“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模式(简称“闵行模式”)。随后被安徽省借鉴,形成以一品两规格三剂型、量价挂钩和单一货源承诺制为主要特点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带量采购模式(简称“安徽模式”)。该单一货源承诺制后被写入国务院办公厅56 号文,即《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 号)[7]:“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和供应,并提出针对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省(区、市)可以通过单一货源承诺方式进行采购”。由此,基本药物带量采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2015 年起,国务院办公厅7 号文和卫生计生委70 号文均明确提出招采合一量价挂钩,要求落实带量采购,鼓励试点城市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2016 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6〕26 号)[8]推广地方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内可鼓励一定区域间的带量联合采购。2017 年4 月25 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 年重点工作任务》[9]中指出: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推进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培育集中采购主体,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开展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联合采购。2018 年9 月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 号)[10]中指出:国家层面认可并鼓励各地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采购、带量采购工作。

  1. “4 7”带量采购的意义

首先,“4 7”带量采购将有效推动药价下降。就拟中选结果来看,这次药品降价幅度之大远超人们预期,52%的平均降幅意味着看病贵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我国医药购销领域的灰色利益输送历来被各方诟病,销售代理制企业奇低的出厂价、自办销售企业奇高的推广费用都已是公开的秘密。购销领域的混乱直接抬高了药品在临床使用时的价格,集中采购就是要利用透明的规则挤压药品价格中的水分。“4 7”带量采购“以量换优质优价”,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其次,“4 7”带量采购还将对药企构成长期利好。对于药企来说,约定中标用量也意味着稳定的市场预期,以此为基础,可以给出更加真实的药品价格,挤出虚高水分。那些没有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非专利药品,会在竞标中被淘汰,有利于激励制药行业创新、健康发展,优化药品流通秩序[12]

3、“4 7”带量采购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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