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变化日新月异,同样,医药行业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曲折的,人们必须对事物之前的发展过程进行一个总结,以明确并指引出事物后期的发展方向。我国现在的医药行业遇到的两个突出问题就是看病贵以及药价虚高。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也提出拟新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个政策的变更一定有它更替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往往就是它不符合时代更替的节奏,我们应该重新建立一个更符合社会发展与我国国情的医药定价新政策。
本文从药品定价政策这个角度出发,探究价格上限规制定价方法是否比成本加成定价法更适合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实行这个定价机制的可行性的大小。
本文主要采取摆事实,讲依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主要通过图书文献查询、期刊杂志检索、新闻阅读以及参考政府相关文件等方式来收集资料。拟运用经济学、药事法规、市场营销等相关的知识来撰写论文。
本文拟分一下三部分来进行具体阐述:
第一部分:我国现行的药品定价机制的现状以及它存在的问题
第二部分:对价格上限规制定价方法的综述及其实行的理论可行性
第三部分:价格上限规制定价方法的相关局限性的解决方法
文献综述
自2009年我国进行新医改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虽相继多次下调了我国部分药品价格,卫生部也颁布了一系列措施,但是药品价格仍居高不下,对此,笔者认为,这系列措施未见成效,很大的原因是因为现行的药品定价机制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我们有必要找到一种更为有效的定价方法来解决看病贵这一现象,从而才能让我们更好地步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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