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角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3-03-24 17:48:07

民法典视角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研究

摘要: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但该制度的适用以夫妻分别财产制为前提。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88条打破了上述条款对家务劳动补偿的限制,将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夫妻共同财产制,进一步适应了中国国情,有效盘活了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但修改后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仍存在概念模糊、制度范围扩张的正当性基础不明、适用时间严苛、计算标准不明确等局限性。本文在研究国外相关法律制度基础上,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提出相应思考与建议,以弥补我国关于该制度的不足与缺陷,达到实现该制度效用的立法目的。

关键词:民法典;家务劳动补偿;夫妻共同财产制;补偿标准

一、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首次出现于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但该制度的适用具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即在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前提下适用。然而我国婚姻制度未脱离传统文化影响,仍奉行“夫妻一体”观念,以夫妻共有财产制为基础,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比例极小,使得该制度因没有适用空间而被“束之高阁”,实质上成为了“沉睡条款”。直到2021年《民法典》的出现才对该沉睡二十年的条款作出重大调整,取消了该制度的限制性条件。[[1]]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家庭是生活休憩的重要场所,也是组成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务作为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重要劳动有其应有之价值。伴随社会的发展,家务劳动的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肯定。本文通过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在《民法典》中的重大调整,进一步研究分析该制度修改的理论基础,同时对现存制度仍然存在的争议之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难点进行剖析,并探索相应的解决之路,以期该制度能真正实现其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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