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诉讼程序公正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机制。
本文以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对我国司法实践的考察,分析了该制度的历史沿革、现状问题及成因,并借鉴域外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具体路径和配套措施。
旨在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诉讼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供参考。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保护;交叉询问;司法公正
1.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被害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能够客观陈述的人。
证人可以是案件的目击者,也可以是知情者,其在诉讼活动中的主要作用是提供证言,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2.出庭作证:是指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控辩双方以及法官的询问,就其了解的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并接受质证的诉讼活动。
3.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指以法律的形式,对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提供证言的条件、程序、效力以及证人权利义务等方面所做的系统性规定。
二、研究概况#2.1国内研究概况
我国学者对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学者们普遍认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是保障诉讼程序公正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机制。
陈瑞华教授在《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重构》一文中指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价值在于可以增强控辩平等对抗,提高庭审的质证强度,进而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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